协会概况 新闻公告 政策之窗
当前位置:主页 > 诚信建设 >

连维良: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信用建设工作(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制度。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战略高度为新时代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将其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高度敏锐性再认识信用建设的重要性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为各部门各地区推动信用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效果逐渐显现,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支撑条件日趋完善,多种信用建设探索与实践恰逢其时。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要求将诚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发展思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出要构建失信惩戒大格局。在中央深改组第23次会议上强调,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习近平总书记重视政务诚信建设,指出要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将信用建设纳入环保、科研、电子商务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监管和发展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在十九届中央深改委第1次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坚持自律和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就诚信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关注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近期,国家信息中心搜集2017年1月~2018年4月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大平台与社会风气直接相关的信息2700余万条,综合分析群众诉求,梳理出“社会风气十大烦心事”,其中群众烦心度最高的是“诚信缺失、诈骗满天飞”。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关注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李克强总理也在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上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他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几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侵权假冒、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和震慑。三是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是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李克强总理连续四年在全国“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部署。他强调,要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建立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要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要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最终实现“零审批”管理。
    二是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范围力度前所未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关注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中央文明委近期印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涉及电信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涉金融、生态环境保护、扶贫脱贫等重点领域。每项专项治理工作均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具体举措,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国家发改委自2017年以来协同个别部门开展了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同一段时间内,针对19个领域、协同20多个部门同步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这样的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特别是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希望通过19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的专项治理,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三是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的规模影响前所未有。今年,中宣部启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在长达9个多月的时间里组织所有主流媒体分阶段、大规模宣传诚信建设也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主题宣传是新闻战线推动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地区主要媒体及重点新闻网站统一开设专栏,第一阶段持续3个月时间,阐释诚信建设内涵、解读现行制度政策、介绍当前实践做法、剖析典型案例。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引起广大网友热烈讨论,老百姓纷纷点赞,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推进诚信建设、维护诚信秩序的迫切期待。
    党中央、国务院希望通过“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一次集中的全景式宣传,全方位展示信用建设最新成果,强化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生动展现“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的实现方式,营造良好的诚信 社会氛围。
    四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浓厚的社会氛围前所未有。国家发改委正在全力推进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及事后信用联合奖惩的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信用管终身”。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会同60多个部门已签署40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目前已有15个领域出台了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已有16个领域发布了红黑名单。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将“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认定为严重失信人,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明确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要求重点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规范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要求有序推动失信信息社会公示,并要求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当前,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失信现象比较普遍,且高发频发的态势未能得到根本性遏制,严重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迫在眉睫。
     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单靠市场经济的自发演进作用和市场主体呼唤还不够。从发达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历程看,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初期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引导。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责无旁贷。我们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以主动的创造性推进信用建设迈上新台阶
    创造性,即信用建设工作要与时俱进,要创新手段、创新举措、创新领域。重点包括七个创造性:创造性专项治理、创造性信用惠民、创造性信用监管、创新性运用红黑名单、创造性联合奖惩、创造性信用评价、创造性信用修复。上述“七个创造性”密切相关。
     创造性地推进专项治理是当前要务。专项治理是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的有效手段,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是“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近期,中央文明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集中治理19个重点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力求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专项治理也将为主题宣传活动提供大量的生动案例和良好的舆论环境。自201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开展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比如政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机构共5006家,经集中治理,一大批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案件得到清理,整改率达99.7%,还款金额逾80亿元。现在,各地信用建设工作的任务都十分饱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善于抓重点,善于抓主要矛盾。实践证明,专项治理就是可以引领全局的“牛鼻子”,达到“举一纲而万目张”的效果。因此,专项治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当前要务。
    做好专项治理,要求把握好“六个字”,即“梳—挖—治—建—评—协”。
    梳,即梳理各类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19项专项治理任务要求,筛选与治理任务相关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方,作为专项治理对象的名单。各地方应及时核实分发到的名单主体是否存在,失信情形是否属实,明确如何针对性治理。要特别重视对重点关注名单的运用。
    挖,即挖掘各类失信信息和失信主体。除了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我们还要挖掘行政处罚信息、群众投诉与举报信息,以及来自行业协会商会、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各类单位的失信行为信息,从中筛查相关领域的失信主体,一并纳入专项治理对象。比如正在开展的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大数据技术筛查了1109家高度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各地方也可按照治理任务要求,自主明确区域性的治理对象。
    治,即分类施策治理失信行为。对于已经核实的专项治理对象,首先督促其限期整改,经约谈仍不纠正失信行为的,根据其失信程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各地方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定向推送、社会公示等渠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按照专项治理对象失信情形的不同,分类实施治理措施,使更多的失信主体退出黑名单。以涉金融为例,筛查的1109家高度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经专项治理,其中移交司法程序的194家,涉案金额约49.77亿元;对有非法集资线索尚不构成移交公安机关的423家企业,采取风险隔离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建,即着力构建四个有效机制。包括公示机制、承诺机制、记录机制、识别机制。“建”是“治”的长效机制。各地方要在本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专项治理对象名单,督促相关失信主体公开作出守信承诺,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记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结合专项治理对象名单研发信用识别类信用服务产品。
    评,即用好综合信用评价手段。各地方要探索开展19项专项治理领域的综合信用评价,对于评价结果差的,可直接纳入专项治理对象。
    协,即协同各方监督力量。各地方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和大数据企业等各方力量,共同梳理各领域专项治理对象,协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创造性地信用惠民是根本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的要求,今年已启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系列项目,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民便企。鼓励各地方创新“信易+”系列场景,丰富联合激励措施,实实在在地增进群众福祉。
    截至目前,在“信易贷”方面,包括税易贷在内累计发放贷款超过8000亿元;在“信易租”方面,试点期间已有40万家企业申请“信易租”业务,累计免押金超过2亿元。一些地方在“信易+”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比如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通过“信用张江”平台,已帮助逾600家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支持,累计融资额约50亿元;河南郑州已实现为纳税信用良好的公司和信用良好的创业团队提供1年~3年的办公空间免费入驻,无偿的科技咨询服务和免费的公共服务平台等;山东荣成已实现诚信个人乘坐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公共自行车办卡免交诚信保证金150元;浙江建德已有9个景区为优秀志愿者参观提供门票减免优惠,11家酒店、宾馆为优秀志愿者住宿提供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协议价服务;江苏苏州高新区依托区信用信息平台,已实施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预审批制度,审批时间压缩了60%。
      
     
      
      

2018-12-13 14:27